2025年度四川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64人)

点击数:234 | 发布时间:2025-09-08 | 来源:www.dayue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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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四川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赞同,四川公安厅决定拓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其中,为配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完成党中央关于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的决策部署,有1个职位专店面向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干部拓展遴选。

    遴选职位状况详见《2025年度四川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报名范围和条件

    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本次公开遴选需要的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乡镇党政机关,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与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直辖市区机关工作历程视同为基层工作历程。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是指与需要的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已授衔的公安民警,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职员,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0年且评授过警衔的职员,其他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公务员,上述四类职员年龄需要为35周岁以下;别的人员年龄需要为30周岁以下。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

    9.中共党员。

    10.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8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察前获得。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6.2018年将来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7.根据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区域与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海外留学、工作、生活,海外期间历程和政治表现很难进行考察的;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海外定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3、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

    使用互联网方法报名,报名入口为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至9月5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介绍、职位资格条件等状况,详见《职位表》。报名职员限报1个职位,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情,可按公布的电话联系咨询。

    2.填报信息。考试报名者在认真阅读《考试报名提示》后,按互联网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全方位填写《2025年度四川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置工具进行照片处置,并按互联网提示上传照片。考试报名者应认真对照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资格或者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能考试报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8:00。考试报名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水平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互联网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察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缘由,致使报名职员新产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确认交费。初审合格及照片水平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9月7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有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互联网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

    5.准考证打印。交费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9月24日至2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

    职位调整

    常驻地在成都的职位笔试开考比率高于5:1,其余职位开考比率高于3:1。报名交费工作结束后,交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按比率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退费。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由公安厅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址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5年十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入口进行查看。

    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资格复审

    公安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职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率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职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公安厅公告考生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舍弃等缘由致使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舍弃面试资格。

    实干实绩评价

    考生按需要填报筹备实干实绩报告表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公安厅。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推行禁考手段,同时报省委组织部追究参与作假有关单位和职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公安厅根据《四川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节》明确的办法程序、分值占比及相关需求,组建评分组拓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状况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

    面试严格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推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依据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具体测试标准和内容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告知。专业技能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不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成绩10%;

    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成绩30%+实干实绩评价成绩10%。

    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合减少比率。

    体检由公安厅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公告》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公告》等规定实行。其中,视力标准实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规范。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推行时,如国家颁布体检新规定,根据新规定实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址及未在规按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舍弃。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测、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议等办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建议,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依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重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尤其是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状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状况、规范实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需要的职员通过考察。

    依据体检、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依据人选状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是不是进入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是不是递补另行研究确定。

    讨论决定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状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职员。遴选职位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率的,该职位原则上不能空缺。

    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职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舍弃或其他缘由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其他事情

    本次遴选严格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5、本公告由公安厅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28|86301740、028|86302227

    监督电话:028|12389

    互联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60662620。

    附件:
    1.2025年度四川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考试报名提示

    四川公安厅

    2025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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